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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投诉
 

举 报 须 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党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党员干部、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可以进行投诉举报。根据栏目设计,目前此处仅开通接受两类问题的网上投诉举报:一是行政许可方面的投诉举报,二是机关作风方面的投诉举报。如投诉其他违法违纪问题,请通过下列途径:

  1、亲身前往宝安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宝城创业一路1号区委区政府大楼656室)或各街道、区直各单位纪(工)委。

  2、致电宝安区纪委投诉举报热线0755-29998084或各街道、区直各单位纪(工)委。

  3、投函深圳市宝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或各街道、区直各单位纪(工)委。

  欢迎署实名实事求是举报.凡利用举报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谩骂、发泄私愤等,将不予受理;凡诬告、陷害者,将追究其纪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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