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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6MB2D28770Q/2023-0063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3-04-04
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将怡安居警务室公配业务用房作为社康业务用房使用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07
主题词: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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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将怡安居警务室公配业务用房作为社康业务用房使用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07  浏览次数:-
(宝安区福永街道怡安居5栋半地下室商业及配套01层17号房为怡安居警务室公配业务用房,暂未投入使用。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拓展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健康服务,经我局与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协调,拟将该物业移交我局作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使用,现进行公示。)

  宝安区福永街道怡安居5栋半地下室商业及配套01层17号房为怡安居警务室公配业务用房,暂未投入使用。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拓展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健康服务,经我局与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协调,拟将该物业移交我局作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使用,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4日至4月11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

  受理部门:深圳市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宝安区海秀路3号宝安区公共卫生大楼508办公室

  联系电话:23316349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