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艺(等16名)代表:
《关于创办宝安区体育实验学校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以下简称宝安体校)创建于1959年,隶属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直辖,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建制。设编15个,宝安区体校位于区体育中心副场侧,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共有四层,是集“食、住、训、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性业余体校,训练场馆依托区体育中心场馆。
近年来,宝安区青少年竞技体育水平得到有效的提升和取得优异的成绩。据统计,2018年以来共获得奖牌2455枚,其中国际级22枚,国家级741枚,省、市级468枚,向国家队(国少队)输送了林高远、黄博凯等10人,向省队、省体校输送了87人,向市队输送143人。随着国家体育体制改革持续发展,宝安区在区党代会报告、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施“体育强区”战略目标,更加关注宝安区青少年竞技体育的高质量发展,以深化“体教融合”为抓手,着力解决面临学训矛盾、人才流失、招生困难等问题,参照深圳市实验学校的创办模式,探索创办宝安区体育实验学校,将义务教育与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选拔、输送融为一体,提升宝安区青少年竞技体育水平,加快推动宝安区“体育强区”建设作贡献。
二、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成立宝安区体育实验学校筹备工作小组的建议,答复如下:
参照创办“深圳市体育实验”的做法,初步成立了筹备调研工作小组。2021年10月11日,局分管领导率队前往区教育局召开调研座谈会,探索创办宝安区体育实验学校相关事项意见,区教育局参会人员均表示赞同和支持。2021年10月26日,区政协委员和筹备工作小组相关人员前往深圳市体育实验学校考察调研,明确提出:体育特长生的学籍学位问题、学训矛盾突出、后备人才培养输送能力严重不足等问题,创办体育实验学校建立高水平运动队,形成小学、中学、大学“一条龙”的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很有必要和迫切需要,表示大力支持。通过调研和反馈意见,初步起草完成《关于推动宝安区体校改革,创办宝安区体育实验学校研究报告》,并提请相关部门的相关领导汇报。
(二)针对加快解决用地、建设问题的建议,答复如下:
创办一所集教学楼、宿舍楼、医务室、食堂、田径场、综合训练馆、游泳及跳水馆等教学设施设备于一体的高标准体育学校是一项重大决策的工程,在竞技体育强国体质形势下,推动“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已经成为当前实施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战略目标,结合我区实施“体育强区”建设,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目前,区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创办宝安区体育实验学校的建议》,体育部门、教育部门、财政、规土等部门也都回复,表示按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好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调研。
(三)针对多部门联动解决学籍学位问题的建议,答复如下:
区青少年业余体校积极与区教育局相关部门联动,在当前教育部门学籍学位非常紧缺的前提下,达成共识,形成会议纪要,妥善解决宝安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体育特长生学籍学位安排。但高中学籍学位由市教育局管辖,需由高中学校,如新安(集团)高中部根据学校要求自行申报自主招生项目,向市教育局申请,按体育成绩和文化成绩的设定标准予以解决。
(四)针对提升体育学校教师综合素质和待遇的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宝机编〔1996〕012号职数的批复设编15个,至今没有增设,目前宝安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负责全区青少年竞技体育项目33个,在编制有限的情况下,只能通过临聘(外包)招聘教练员,工资待遇相对较低。但临聘人员工资标准有硬性标准规定,无法解决。关于教练员住房问题,根据区住建局相关规定,大部分教练员已得到解决,确保宝安体校正常运作。
三、其他
(一)办理过程
收到建议第20222044号《关于创办宝安区体育实验学校的建议》后,我局同宝安体校核实创办宝安区体育实验学校事项的相关工作情况,并汇总各相关单位的答复,最终拟定该建议的答复函。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创办宝安区体育实验学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相关部门意见和支持,我区体育部门将持续进行实地考察,积极开展调研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政策性文件,对标深圳体育一流城市地位和未来打造国际体育示范城市要求,参照“深圳市体育实验学校”成立的成功做法,探索创办一所“宝安区体育实验学校”具有重要引领和示范意义。
最后,非常感谢代表的建议,我们将继续完善工作方案,做好创办宝安区体育实验学校相关工作,重视组织领导,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