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我区印发实施《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等新一轮产业资金扶持措施。在梳理总结以往资金扶持政策运行情况的基础上,重新明确了我区产业资金扶持重点。为了避免新旧政策适用冲突,建议废止《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及配套操作规程(区经济促进局负责部分)。根据规范性文件废止程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名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9月6日前反馈至我局。
E-Mail: bajcjcyzjk@baoan.gov.cn
联系人:贾小姐
联系电话:27660896
附件:《关于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及配套操作规程
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