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成文日期】2024-05-30

文字解读 | 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产业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05-30
稿件来源: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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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宝安区产业资金项目评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提高专家评审质量,结合宝安区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产业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

  项目专家评审涉及文化、体育、旅游等产业领域,专家评审工作提供了良好的专业支撑。

  构建公平公正、规范严谨、廉洁高效的产业项目评审制度,规范产业项目专家管理使用及专家评审有关工作,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包含四个章节,分别为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监督管理、附则。对于四个章节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第一章总则部分,明确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阐述了专家评审的工作要求和选定原则,明确评审专家的所需具备的条件,专家的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予以明确,同时明确了专家需要回避的具体的情形。明确评审专家(组)评审基本工作机制。

  第三章监督管理,阐述主管部门对专家评审工作全程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追究责任等内容。

  第四章附则,明确文化产业专家库的来源,其他专家库的建设,同一批次的定义以及解释权和有效期。

  三、主要亮点

  一是规范抽选原则。明确以随机抽取为原则,择优抽取为辅助的方式确定专家名单。

  二是细化明确评审专家要求、权利、义务。增加回避原则,规范专家资源分布不均等问题。

  三是增加公众监督。针对专家和评审工作人员在项目评审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等问题,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举报,经调查核实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

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宝安区裕安西路宝安体育馆3楼

0755-29647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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