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安区审计局修订并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和统筹协调,优化审计资源配置,保障审计工作科学、有序和高效运行。
新修订的《办法》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进一步明确计划报批和调整环节,突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办法》要求审计项目计划经本级党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报告上一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如有调整也应履行原审批程序并报告。通过精细化管理,强化计划执行的严肃性。二是优化审计项目计划库,实施动态管理。《办法》明确了计划库涵盖以往提出但未纳入当年计划的审计项目;区领导要求审计部门重点关注的事项;各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不在本次审计实施范围,但需在今后立项审计的待查疑点或行业性问题。通过丰富资源要素,促进高质量审计全覆盖,确保审计与区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三是建立完善竞争性优选立项机制,创新性开展审计项目计划立项展讲会。《办法》对立项展讲会进行了细化说明,要求展讲人围绕立项背景,被审计领域、对象情况,审计目标、范围和审计重点,项目预期实现的目标和成果等方面,对审计项目立项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各评委对展讲项目进行评议,择优纳入年度计划。通过本次《办法》的重新修订,进一步推动了科学精准编制审计项目计划,确保以高质量审计项目计划引领高质量审计监督。(审理科 黄静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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