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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给予相关集体和个人进行嘉奖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6-17稿件来源: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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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任务令、嘉奖令和批评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拟对近期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单位及个人,颁发嘉奖令。经过广泛推荐后由宝安区嘉奖评审委员会审核,并经宝安区委六届一二〇次常委(扩大)会议审议,现将本次拟嘉奖集体名单及个人、追授嘉奖个人公示如下:

  新桥街道万丰社区平安法制组,潘纪言,潘嘉辉。

  本次公示自2019年6月17日开始至2019年6月25日结束,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问题、意见、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宝安区嘉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宝安区嘉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话:29996501,地址: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888室,邮政编码:518000。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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