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任务令、嘉奖令和批评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拟对近期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单位及个人,颁发嘉奖令。经过广泛推荐后由宝安区嘉奖评审委员会审核,现将本次拟嘉奖集体名单及个人公示如下:
区城管局,刘宇晖、李美蓉、游莉涛。
区发改局,周元媛、廖宁、钟宏、林雄聚、吴峥、王毅。
宝安交通集团。
区卫健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福永预防保健所。
区工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兰洁、张洪涛、游海涛、郑韶莉、黎钊。
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刘玉华、王珩、熊欣。
本次公示自2021年1月12日开始至2021年1月21日结束,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问题、意见、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宝安区嘉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宝安区嘉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话:29996711,地址: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886室,邮政编码:518000。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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