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任务令、嘉奖令和批评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拟对近期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单位及个人,颁发嘉奖令。经过广泛推荐后由宝安区嘉奖评审委员会审核,现将本次拟嘉奖集体名单及个人公示如下:
区财政局,王卉、陆键宗、徐筱利。
区城管局,伍尚祺、王时雨、陈正顺、杨国栋。
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科创局,黄伟文、张旭韬、蔡志明、杜生鸣、刘娴、林立。
区国资局,区委编办、区委改革办、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局、区司法局、区文广旅体局,胡旻、高霖、吴明霞、林佳、谢媛媛、何一帆、陆荡舟、刘果、梁智昌、富嘉礼、周晓慧、麦海锐、黄振凯、谢承希。
区卫健局、宝安区人民医院、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宝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区工信局、深圳市宝建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杨辉、兰洁、张科伟。
本次公示自2021年4月21日开始至2021年4月29日结束,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问题、意见、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宝安区嘉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宝安区嘉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话:29996711,地址: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886室,邮政编码:518000。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美丽宝安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