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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宝安段7#施工场地临时用地和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宝安段东莞分干线进水闸临时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7稿件来源: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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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粤海珠江三角洲有限公司申请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宝安段7#施工场地临时用地和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宝安段东莞分干线进水闸临时用地,用地面积详见附件1,土地用途为因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需临时使用土地用于施工配套(施工便道、作业面、值班室及钢筋加工区域),因上述两宗临时用地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该项目属于市政公用设施准入类型,现将上述两宗临时用地拟选址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0天(自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2月16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一路305号,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将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在线和深圳市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宝安段7#施工场地临时用地和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宝安段东莞分干线进水闸临时用地基本情况表

  附件2: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宝安段7#施工场地临时用地和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宝安段东莞分干线进水闸临时用地等两宗临时用地位置图

深圳市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

2021年11月17日      

(联系人:侯工;联系电话:2785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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