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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给予相关单位集体和个人进行嘉奖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06稿件来源: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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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任务令、嘉奖令和批评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拟对近期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单位及个人,颁发嘉奖令。经过广泛推荐后由宝安区嘉奖评审委员会审核,现将本次拟嘉奖集体名单及个人公示如下: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投资推广署、宝安供电局。

  刘维明、刘标、毛政敏、傅勇威、林贤君、陈佩如、刘义刚、王欢欢、唐代鹏、林建强、戴赢璞、黄婷、黄少伟、梁少武、马莉、郑飞燕、杨海德、杨甜甜、张其芳、陈超、刘丹媚、颜湘辉、符晓洪、柳羿、罗伟明。

  本次公示自2021年12月6日开始至2021年12月14日结束,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问题、意见、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宝安区嘉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宝安区嘉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话:29992670,地址: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888室,邮政编码:518000。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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