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20〕3 号)和《工业互联网实训基地认定资助操作规程》要求,现对2021年工业互联网实训基地认定资助项目拟资助的单位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从2021年12月09日至2021年12月15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拟立项资助的单位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我中心将对反映的情况作进一步核查。反映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投诉举报的信息一经查实,我中心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联系人:洪老师,电话:29993050,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二路 122 号,邮编:518101)
附件:2021年工业互联网实训基地认定资助项目拟资助单位名单
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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