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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给予相关单位集体和个人进行嘉奖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29稿件来源: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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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任务令、嘉奖令和批评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拟对近期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单位及个人,颁发嘉奖令。经过广泛推荐后由宝安区嘉奖评审委员会审核,现将本次拟嘉奖集体名单及个人公示如下:

  区委组织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新安街道、福海街道。

  史闯、罗峰、宋德东、林建强、罗璐、朱玲、文敬斌、陈焕光、曾向红、刘继武、郑观福、张志彬。

  本次公示自2022年1月29日开始至2022年2月11日结束,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问题、意见、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宝安区嘉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宝安区嘉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话:29992670,地址: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888室,邮政编码:518000。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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