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印发的《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规定,广东省户籍的残疾人两项补贴领取对象,需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主动申报资格认定,确定其当年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补贴对象未进行资格认定或认定、复核不合格的,自情况发生的次月起,停止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可以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认定和管理系统自动预警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领取补贴的残疾人,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主动申报资格认定,优先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在线申报,也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直接在本省任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申报资格认定。因精神、智力残疾或其他身体原因无法配合完成申报资格认定的,受理申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入户调查认定。
补贴对象具体要求是什么?补贴申请以及发放有哪些方式?请看下面具体操作指引。

在“粤省事”小程序应该如何进行申请?具体申请步骤请看下面指引。

微信搜索登录“粤省事”小程序,点击“办事”页—“群体服务”—“助残”—“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


2.点击“两项补贴年度资格认定”办理相关服务。

3.两项补贴年度资格认定可选择“本人办理”或“帮他人办理”。
“本人办理”进行人脸识别验证后,根据提示确认身份、完善信息、上传材料,核对信息即可完成线上申请。


“帮他人办理”则需填写代办人及办理人信息,再进行人脸识别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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