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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福永人民医院住院须知
发布时间:2020-10-22稿件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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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住院病人须知:

  尊敬的患者:为了给你一个良好的治疗、康复和疗养的环境,保证医院的诊疗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您在办理入院手续时,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住院必须交预交款,预交款使用情况,我们将随时与你联系,请你及时支付所需的款项,以免影响你的治疗进程。办理住院手续前应当带齐个人生活用具和衣物,包括医保患者,请您住院三天内将您的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交于住院部一楼出入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后,如须回家拿东西,应由家属代为办理。

  (二)住院病人在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书面同意,不得自行离开医院。若擅自离院,将影响医院对您的规范化治疗,并可因原有疾病加重或者突发新的疾病时得不到及时救治而引起严重不良后果,所引发的后果由患者负责。

  (三)有氧气的地方不得吸烟,并做好四防:“防火、防油、防热、防震”。

  (四)重病患者离开病区进行检查、治疗时,应由医务人员或者陪护陪同。

  (五)住院病人服从主管医生诊疗方案,有异议应向主管医生反映,也可直接向上级医生或病区主任反映,因擅自拒绝检查、治疗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住院期间应遵守医院规定和作息时间,保持病房和病区安静,不要在病区喧哗,不要影响病友休息,严禁在病房内吸烟、用电煮食并保管好个人财物。请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七) 不得损坏和移动病房设施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更换病床和病房。

  (八)不得擅自进入检查室、治疗室和医护办公室。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它医疗文件。

  (九)服用自带药品前,应当提前告诉主管医师,并征得医师的同意,以免发生药物叠加作用而损害健康和影响诊断治疗。

  (十)医院将根据病人病情和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应当设陪护。病人申请陪护应当服从医院的安排,为防止医院内感染,一般病人通常不设陪护;无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儿童以及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其他精神异常,不能独立处理自己事务的成年人)、昏迷病人以及危重病人必须由近亲属陪护,并由陪护人对病人负监护人的责任。

  (十一)住院患者使用姓名为真实姓名,入住后不再更改。

  二、查房时间:

  为能更好地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明确诊断,制定治疗方案,观察治疗效果。病房于每日上午8:00—10:00安排查房,请患者勿随意走动。

  三、探视时间及陪护、探视规定:(无特殊情况请在规定时间内探视)

  (一)普通病房探视时间:11:00—12:00和15:00—20:00

  (二)ICU病房探视时间:15:00—15:30(如遇抢救、穿刺、治疗等特殊紧急情况请家属谅解配合医生工作,听从医务人员安排探视时间)

  (三)新生儿科病房探视时间:逢周二、周五 15:00—16:00

  (四)陪护、探视规定:

  1.普通病房

  为了让患者更好地得到治疗和休息,请您和您的家人、朋友共同遵守我院探视制度:

  1)为了避免交叉传染,每张病床的探视人员不超过2人。

  2)探视人员要遵守医院规定,服从保安和医护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它医疗记录;不谈论妨碍病人健康和修养的事情;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将病人带出医院。

  3)探视、陪护者要自觉保持病室内清洁、安静;不在病床上坐、卧;不在室内大声谈笑、娱乐;医院内严禁吸烟;不要随地吐痰。

  4)探视(陪伴)期间,请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爱护公物,严禁使用明火及其他电器。陪伴者不能在病区内洗澡、洗衣、晾晒衣物等。

  5)探视、陪护者要爱护公物,凡损坏或遗失医院物品应按规定赔偿。

  6)为了防止疾病传染,请勿将学龄前儿童带入病房。传染病人不得探视和陪伴。ICU监护室执行本科室探视制度。隔离室谢绝探视。

  7)探视危重病人、当日手术病人、出院病人等,建议与病房联系确认后前来探视。

  8)医疗查房、治疗、午休时间,请探视人员不要留存病房内,以免影响病人的治疗、休息。

  9)请予规定时间探视,其它时间一律谢绝探视,望患者及家属予以配合。

  2.监护病房

  1)每床病人每次只允许一人探视。

  2)探视前要更换隔离衣、穿鞋套、戴口罩、帽子、洗手,探视时可带少量生活用品,不能带食物及果品等。

  3)探视时须遵守病房规定,保持肃静,与病人交谈小声,不得高声喧哗,以免影响病人休息。

  4)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要随地吐痰和丢果皮、纸屑杂物。

  5)探视时应安慰,鼓励病人,安心养病,配合治疗,不要谈影响病人情绪的刺激性语言。

  6)危重病人在抢救期间,未经医生允许不得探视病人,以免影响抢救。

  7) 家属有疑似或证实呼吸道感染症状时,或婴、幼儿童应避免进入ICU探视。

  8) 患者的贵重物品及衣服请家属自行保管。

  3.陪伴须知

  1)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护人员指导。

  2)每床限留一名家属陪伴。

  3)陪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陪伴。陪伴期间自觉遵守医院管理规定和要求,服从科室管理,遵守病房管理制度,不干扰医疗护理正常工作,与医护人员友好合作。

  4)未经医护人员允许,不得向患者透露、谈论病情,不得向患者本人提及有关治疗方面的意见,以免影响患者情绪,影响身体健康。

  5)配合医院对患者的治疗和护理,不得私自外请医生会诊、购药,如对治疗、护理有疑问或有其他要求,应与医护人员及时联系。

  6)遇查房、治疗和护理时,家属应主动离开病房。如需了解患者病情,可与医护人员联系,不得私自翻阅病历。如患者病情发生变化,需治疗、护理或抢救时,应与医护人员积极配合,做好相应工作。

  7)讲究公共道德,文明陪伴,尊重同病房的患友,和谐相处。

  8)文明礼貌,讲究卫生,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安静、有序。不在病房吸烟、喧哗谈笑,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不坐卧病床、互串病房。

  9)注意安全,不得在病房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等高耗能电器蒸煮自带食物,日间陪伴不得使用折叠床和躺椅在病房休息。

  10)节约水电,爱护医院公共设施,如有擅自损坏应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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