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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7稿件来源: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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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为规范和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效维护和保管干部人事档案,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干部人事档案综合管理服务,对库房内的档案进行信息化管理及系统的数据维护。

  一、项目名称

  《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

  二、投标单位数量

  本次《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项目拟选择1家投标单位。

  三、项目经费预算

  本次《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经费预算:不高于20万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21日12时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307办公室。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

  完成约7500份干部人事档案综合管理工作,完成当年度库房内200份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工作,完成当年度档案查阅系统及宝安区委组织部干部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维护。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档案材料的收集;

  2.干部人事档案扫描;

  3.协助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4.档案出入库登记;

  5.协助进行档案库房“八防”管理;

  6.干部管理信息系统维护;

  7.卫健局交办的其他的事项,如数据统计、散材料扫描、材料复印等。

  (二)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有关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的通知》(深组通〔2017〕94号)。

  (三)工作人员要求

  1.服务期间,应至少保证固定工作人员1名在我局机关档案库房工作。

  2.工作人员要有干部人事档案库房管理和档案整理工作经验,认真负责,工作能力强。工作人员应与服务方签订劳动合同,并有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3.因所接触的档案材料涉及个人隐私,所有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必须签订保密协议。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由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2.业务范围包括档案整理或档案管理(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及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回执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档案信息化涉密资质(投标人需提供市级保密行政部门颁发的保密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4.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业内品牌和口碑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须体现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情况);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八、投标文件要求

  (一)提供单位介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及承诺;

  (三)提供报价单并加盖公章,报价单格式自拟;

  (四)提供此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五)提供与政府单位合作过的成功案例,并提供证明;

  (六)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一式伍份,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九、评审原则及合同期限

  本次评审采取综合评审方式,我局会经过资质审核后,根据申报单位报价,从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资格情况及相关认证、企业综合实力、有效业绩、供货商响应速度等方面进行评审,本次项目按投标报价占30分,项目实施方案占25分,近三年有效业绩占10分,企业综合实力占10分,供货响应速度占25分,总分100分,进行综合评分。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利排列,确定服务机构。

  本项目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

  十、询价结果公示说明

  中标单位将在“宝安区政府在线”公开,未入围的申报单位不再单独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姐 0755-27872013;

  赵小姐  0755-27750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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