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和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卫生系统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项目名称
《开展宝安区卫生健康系统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投标单位数量
本次《开展宝安区卫生健康系统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项目拟选择1家投标单位。
三、项目经费预算
本次《开展宝安区卫生健康系统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项目经费预算:30万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4日12时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307办公室。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
对全区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生产隐患,并指导其整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消防安全;2.建筑安全。
(二)工作人员要求
1.工作人员要有安全生产工作经验,认真负责,工作能力强。工作人员应与服务方签订劳动合同,并有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由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2.业务范围包括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的隐患排查和整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等法人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安全生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4.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业内品牌和口碑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须体现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情况);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八、投标文件要求
(一)提供单位介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及承诺;
(三)提供报价单并加盖公章,报价单格式自拟;
(四)提供此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五)提供与政府单位合作过的成功案例,并提供证明;
(六)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一式伍份,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九、评审原则及合同期限
本次评审采取综合评审方式,我局会经过资质审核后,根据申报单位报价,从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资格情况及相关认证、企业综合实力、有效业绩、供货商响应速度等方面进行评审,本次项目按投标报价占30分,项目实施方案占25分,近三年有效业绩占10分,企业综合实力占10分,供货响应速度占25分,总分100分,进行综合评分。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利排列,确定服务机构。
十、询价结果公示说明
中标单位将在“宝安区政府在线”公开,未入围的申报单位不再单独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姐 0755-278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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