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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将尖岗山壹号花园一层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菜市场小部分面积与二楼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进行置换使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2-23稿件来源: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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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尖岗山壹号花园规划有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菜市场等公共配套用房,为进一步优化各类物业的使用功能,经区公共物业管理局统一协调,拟对部分区域进行置换。具体为:一是将位于一层的社区服务中心(403.22平方米)与位于二层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327.12平方米)进行置换;二是调整社区菜市场130平方米面积用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调整后,社区服务中心面积为327.12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面积为1414.13平方米。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至3月2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

  受理部门:深圳市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宝安区海秀路3号宝安区公共卫生大楼508办公室

  联系电话:23316349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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