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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6MB2D24294X/2024-0043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4-12-24
名称: 文字解读 | 深圳市宝安区水土保持专项规划(2023-2035年)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24
主题词: 水土保持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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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 深圳市宝安区水土保持专项规划(2023-2035年)

发布日期:2024-12-24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在全面分析总结我区“十三五”及“十四五”前期水土保持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宝安区水务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宝安区水土保持专项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为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在全面分析总结我区“十三五”及“十四五”前期水土保持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宝安区水务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宝安区水土保持专项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3年1月3日,《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地方各级政府要依据全国及流域水土保持规划,及时制定或修订本行政区水土保持规划,合理确定水土保持目标,明确水土流失防治布局及任务;2024年1月31日,为全面贯彻落实《意见》,落细落实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目标任务,水利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各地要健全水土保持规划体系;2024年4月3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助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完善省市县三级水土保持规划,强化水土保持空间约束和管控力,明确水土流失防治重点任务,加强对水土保持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二、主要制定依据

  《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

  《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若干措施》

  《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深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三、主要内容

  本《规划》在充分衔接国家、省、市水土保持专项规划,以及区生态环境、水务发展等规划的基础上,在规划目标、任务制定方面,注重落实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在突出《规划》统领作用的同时,以解决区水土流失问题为导向,从综合治理、创新管理等方面,系统谋划、细化任务,确保了《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主要内容如下:

  (一)宝安区水土流失现状及成效。我区通过成立行业统筹加属地监管并举的组织机构,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力量;通过制定完善相关管理措施,指导政策落地实施;借助信息化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持续开展水源保护林建设、海绵城市、裸土地复绿、森林精准提升工程等生态修复项目,系统治理推进全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持续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公众意识。根据2018至2022年深圳市水土保持公报数据显示,宝安区年度水土流失面积基本稳定控制在全区陆域面积的2%左右,中度以上侵蚀强度面积占比逐年降低,生产建设项目成为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重点。

  (二)宝安区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形势需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是落实生态文明的战略要求。宝安区水土侵蚀类型以生产建设项目为主的人为侵蚀占比高达95%,在经济大发展大建设背景下,需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加强生态本底预防保护,维持宝安区生态本底良好发展态势;在公众对区域环境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现状下,水土保持应不断拓展其城市服务功能,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管理水平,助力宝安区打造民生幸福的宜居标杆。

  (三)规划目标。到2025年,逐步完善水土流失外源动因预防体系,实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后续设计落实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裸露土地动态“清零”率和耕地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100%,严控人为水土流失危害。到2035年,水土流失外源动因防控及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取得显著成效,形成水土保持智慧高效的治理新体系。

  (四)规划任务。《规划》以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从“治理”+“管理”两方面综合施策,制定了6项工作措施,明确了19项具体工作任务:

  1.在工程治理方面重点推动增绿、截洪、滞蓄3项工作措施,实施5项具体工作任务:一是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巩固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二是推进铁岗饮用水源水库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提升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功能;三是打造三级公园体系,不断加强城市绿化美化,提升全区绿化率;四是基本建成9大片区(平峦山、铁仔山、凤凰山、环象山、燕罗北、企龙山、宝安公园、尖岗山、麒麟山)山洪截滞系统,缓解山洪入城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五是建设湿地、碧道、公园等大型海绵项目,结合碧道与绿道蓝绿空间构建,开展公园广场、滨水区域、道路交通等大型公共空间的海绵化改造。

  2.在监督方面重点强化体制机制、监管方式和宣传引导3项工作措施,具体推进14项工作任务:一是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监管机制;二是细化制定水土保持年度考核任务,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三是制定政务服务实施细则,推动政务服务便捷高效;四是制定重点区域水土保持空间管控政策,科学实施差别化的预防保护、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措施;五是制定水土保持措施标准化技术指引,不断提高现场落实率;六是推动智慧设施入工地,推动重点隐患在建项目水土流失量化监管;七是拓展在“智慧低空”应用场景,打造“可观+可测+可控”水土保持远程监管模式;八是出台宝安区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措施指南,推进农业开发建设节水增效;九是按照“先易后难、减存量、控增量”原则,采取治理加管理措施,推动裸露土地动态“清零”;十是制定宝安区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分类监管指引,推动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十一是开展重点开发片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实现分类分级管控;十二是支持新技术推广应用,鼓励企业涉水土保持领域技术开发和场景应用;十三是探索出台财政补助政策,支持水土保持保土保碳、增绿增汇等的前瞻性研究;十四是深入总结宝安区水土保持工作经验与特色,推动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

  (五)效益分析。规划任务的落地见效,在维护生态安全、改善人居环境、增强湖库水源涵养功能、保障饮水安全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将进一步强化政府防治水土流失和改善生态的社会管理职能,形成完善的预防监督管理体系;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对生态质量改善的需求,促进宝安区经济社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六)实施保障。《规划》提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强化联动;行业部门要将水土保持纳入绩效考核,以考核促落实,确保规划任务按期推进;要多渠道、多方位地系统推进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及参与度;各责任单位应把水土保持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重大水土保持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规划内容落地实施。

  四、专家咨询意见及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为论证《规划》的可行性和科学性,2023年12月6日,区水务局组织7名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了审查,2024年3月15日,区水务局通过宝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对《规划》公开征集意见,并根据专家意见及公众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