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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600755054XN/2024-0030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8-15
名称: 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拟聘人员公示公告(第一批)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15
主题词: 公开招聘 拟聘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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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拟聘人员公示公告(第一批)

发布日期:2024-08-15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要求,现对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考察合格的10名拟聘人员(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要求,现对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考察合格的10名拟聘人员(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至8月21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经调查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甲岸路17号,邮编:518101,联系电话:85901960,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考察合格人员名单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8月15日   



附件:

1.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考察合格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