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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54632-1/2026-0051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2-10
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2-10
主题词: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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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2-10  浏览次数:-
(2025年,宝安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切实聚焦公众关切,积极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宝安区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其他六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邮编:518101,电话:8817635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宝安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切实聚焦公众关切,积极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聚焦财政预决算、住房、就业、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对政策性文件100%开展解读,全年共发布文字、图文、视频等多形式政策解读文件48件;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全新搭建政府公报专栏,增设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运用电子签名、电子水印等防护手段,确保政府公报电子版安全可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答复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形式合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备案、归档制度,严格审查拟公开信息,保障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规范性,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合法有序开展。2025年我区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00件,已办结851件,结转下年度办理49件,全年办理总量同比增加52.8%,主要原因是涉及房地产、物业、教育等民生信息的申请数量增长较多。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障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的信息更新内容,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二是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确保信息发布质量。三是切实做好政民互动留言栏目的处理回应工作,切实解决群众需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四是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审查,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

  (四)平台建设

  继续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的规范建设和监管。在“宝安政府在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949条,更新新闻动态4767条、发布概况类信息12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24053条,开展征集调查79期、在线访谈27期,网站浏览量达4870万人次;英文网站共发布英文稿件278篇,网站浏览量达10万人次。“平安宝安”“深圳宝安交警”等政务新媒体全年发布信息1162篇,总关注量达558.5万。

  (五)监督保障

  对全区各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答复等业务办理情况开展检查、抽查,并及时进行指导和督促。系统性分层开展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17 4 8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3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637
行政强制 502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2448.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10 56 0 0 1 3 87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4 0 0 0 0 3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2 18 0 0 1 1 27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2 7 0 0 0 0 7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2 4 0 0 0 0 2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7 1 0 0 0 0 18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 1 0 0 0 0 8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6 0 0 0 0 0 1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15 12 0 0 0 1 3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3 4 0 0 0 0 3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0 0 0 0 0 0 10
2.重复申请 20 2 0 0 0 0 2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1 0 0 0 0 1
3.其他 22 3 0 0 0 1 26
(七)总计 794 53 0 0 1 3 85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2 7 0 0 0 0 4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9 0 9 5 43 3 1 0 6 10 4 0 1 8 1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宝安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政策解读质效和多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流程不够清晰、答复不规范的问题。

  2026年,宝安区将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多措并举提升政策公开和解读质效,综合采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各类政策解读工作,增强信息的可读性。二是推进各项政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社交媒体等多元化平台全面发布,拓宽信息传播维度。三是构建立体培训体系,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着力打造业务精、素质高的政务公开工作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产生信息处理费4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