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54632-1/2018-00038 分类: 科技、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12-29
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关于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宝安教育城市化信息化国际化现代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深宝府办〔2018〕34号 发布日期: 2018-12-29
主题词: 教育优先发展 教育城市化信息化国际化现代化
【打印】 【字体: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关于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宝安教育城市化信息化国际化现代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9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及省市关于教育现代化的工作部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宝安教育城市化、信息化、国际化、现代化,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宝安区建设“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制定如下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关于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宝安教育城市化信息化国际化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区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深圳市宝安区关于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宝安教育城市化信息化国际化现代化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及省市关于教育现代化的工作部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宝安教育城市化、信息化、国际化、现代化,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宝安区建设“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制定如下方案。

  一、重大意义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总要求,宝安作为深圳市的经济大区、产业大区、人口大区,正处于争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典范的关键时期,优先发展教育,以教育城市化为基础和起点,以教育信息化、国际化为助推器,聚焦教育品质和发展质量提升,加快推动教育现代化,是进一步提升宝安教育发展软实力的有力保证,将有利于破解宝安教育发展中的各种硬约束,有利于解决我区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地满足宝安人民对于高水平高质量教育的新需求和新期待,整体推进我区经济社会现代化建设。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推进教育投入优先安排、教育人才优先保障,遵循“增量优质,存量优化”的原则,全面推进教育城市化、信息化和国际化,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基本形成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有效能、更具活力的创新型开放型的现代城市教育体系。

  ——构建公平、普惠、完备、高效的城市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促进教育与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构建教育质量提升实施和保障体系,在基础教育关键领域的重要指标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构建“教育+互联网”的综合生态体系,基本建成教育信息化先行区。

  ——构建与“湾区核心”相适应的国际理解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教育国际化先锋区域。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供给

  1.加快推进公办中小学校建设。科学规划学位建设,制定《宝安区学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宝安区学位建设研究(2018—2030年)》。到2020年,新、改扩建41所公办中小学,新增3.32万个公办中小学学位。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市规土委宝安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土地整备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建筑工务局、宝安消防大队、各街道办、宝安供电局、深圳宝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加大教育用地整备力度。根据全区人口分布情况加大土地整备力度,在完成“十三五”规划建校任务的基础上,新增不低于“十三五”规划建设新校规模的土地整备量。

  (责任单位:区土地整备局、市规土委宝安管理局、各街道办)

  3.切实推进学校建设改革与创新。建立健全学校规划建设协调推进机制,优化学校建设项目审批环节,适度提高学校建设标准,提高建筑设计水平,推广绿色建筑,建设以师生为本的校园,提升学校建设品质。城市更新项目配建的教育公共设施在规划、建设、验收、使用四个环节与城市更新项目协同。加快推进原村小遗留问题处理,明确土地权属关系。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市规土委宝安管理局、宝安交通运输局、区环水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城市更新局、区土地整备局、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区建筑工务局、宝安消防大队、各街道办)

  (二)促进民办学校提质促优

  4.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完善民办学校招生、财务、安全、教育教学等各个方面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开发建设民办学校基础信息系统,对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开展“飞行检查”,加大督导和检查结果的运用,建立民办学校激励和淘汰机制。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5.鼓励社会力量新建高端民办学校。加强对民办教育协会需求的合理预测和总体规划,按照与公办学校同等原则,积极推进并解决高端民办学校发展空间布局以及改扩建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规土委宝安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土地整备局、各街道办)

  6.进一步提升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深化民办教师职称评聘,制定并落实与之相配套的工资指导标准。统筹并加强民办学校教育科研、教师培训、质量监测指导力量,实施民办学校品质提升工程。打造10所以上在全市有影响力的优质民办学校、2—3所国际化特色学校。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三)优化现代教育结构

  7.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加强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加大新型公办园建设力度,探索新型公办园体制机制改革。到2020 年,新型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园占比达到80%,其中新型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50%。在完成“十三五”规划建园任务的基础上,新增30宗幼儿园用地的土地整备。充分发挥宝安幼教集团示范带动作用,打造宝安学前教育质量品牌。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市规土委宝安管理局、区城市更新局)

  8.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加快推进宝安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力争2020年投入使用。设立特殊教育学校幼教部。加大定点资源校建设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扩大随班就读范围。加强特殊教育工作运行体制机制,充实特殊教育专业指导力量。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建筑工务局、区民政局、区残联)

  9.积极发展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的高等教育。积极对接我市高等教育发展计划,推进深圳创新创意设计学院及其他高水平理工类大学落户宝安。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市规土委宝安管理局)

  10.构建具有宝安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持续深化中等职业学校中高职衔接和职业教育体系。加快推进宝安职业教育集团第二校区建设,深化中德中等职业教育合作,全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规划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实训实习基地。扩大宝安职业教育规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职业训练局)

  11.构建开放灵活的终身教育体系。加快建设宝安区城市学院,将其建成国际水准、国内领先的职业训练和市民素质提升专业机构。整合宝安区终身教育学习资源,建立社区教育资源和学校场馆资源共享机制,健全区城市学院—街道分院—社区学校(市民学吧)三级办学网络。积极推进“宝安第一课”培训工作,大力实施“市民素质提升计划”。

  (责任单位:区职业训练局)

  (四)提高学校教育质量

  12.引进和挖掘市内外公民办优质资源。与中国教育学会合作共建教育现代化实验区,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积极引进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市内外名校等优质资源,到宝安举办附属学校或分校。优化办学机制,深入推进宝安教育集团化改革。积极挖掘优质教育资源,采用“名校加新校”“以优带潜”等多种方式探索集团化办学新路。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办学。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3.进一步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学校拓展课程和特色课程开发,探索新时代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建立“四点半课程”评审标准和课程资源库,支持和鼓励在校教师开设“四点半课程”,推动宝安区“四点半活动学校”全覆盖,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教育,积极开发科技创新课程。推进原村办学校改造,推进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4.进一步优化学生德育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德育课程资源开发,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大德育体系。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组织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全力防止校园欺凌。推进开门办学,加强社区教育、家庭教育,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妇联)

  15.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以“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目标,全面提升体育教育质量,健全学生人格品质。调动家庭、社区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心理健康课程开发。探索建立第三方服务机制,推进校医服务专业化。建设集信息技术教育、劳技教育、职业技能教育、生涯教育与STEM教育于一体的宝安区中小学实践体验基地。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文体旅游局)

  16.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工作。创新区域教研工作机制,强化宝安教育智库对教育质量提升的作用。推进科研兴校,引导学校聚焦课程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开展校本研修活动。围绕宝安教育城市化、信息化、国际化、现代化,推进一批教育重点项目研究。积极主办或承办各类重要的学术交流和高端论坛活动。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五)打造教育信息化先行区

  17.打造宝安教育信息化优质生态系统。构建优质、高效、安全的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实现100%的办学单位接入区教育城域网和区视联网。建设涵盖所有办学单位的区校两级智慧教育管理平台、资源平台,实现与国家、省、市教育资源融合互通。推进智慧校园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信息中心、区公安分局)

  18.强化智慧教育对宝安教育创新的支撑作用。依托智慧宝安建设,推进平安校园智慧综合管控体系建设。区校共建未来教育体验中心等教育信息化新型体验载体。依托区大数据资源平台,建成宝安教育主题数据库,形成教育数据应用服务机制。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信息中心、区公安分局)

  19.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搭建符合未来学习方式的个性化学习环境。推进编程课程教育,技术与自然学科、技术与人文学科融合课程教育。研究制定宝安区学生信息素养发展、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发展三大指数,建立第三方测评机制。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信息中心)

  (六)建设教育国际化先锋区域

  20.树立宝安教育国际化品牌。学习借鉴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形成开放的教育国际化生态环境。打造一批教育国际化特色示范校,实现公办学校外教全覆盖、公办学校姊妹学校100%缔结、国际理解教育课程100%普及。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外事办)

  21.提高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创新教师海培新模式,支持名师、骨干教师到国外参加学习和培训,通过访问学者、海外学习、姊妹学校交流等方式,拓宽教师视野。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提高中小学引进外籍教师的专业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开展外语小班教学和多语种教学。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外事办、区公安分局)

  22.拓宽交流合作渠道。推进优秀中华传统文化与教育国际化深度融合,配合国家战略,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与合作,鼓励中小学校开展华文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国外发达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外事办、区公安分局)

  (七)深化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23.加大教育人才引进力度。扩大教育系统人事自主权,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自主考核、自主引进优秀人才。加大名师、名校长引进力度,进一步完善教育人才住房、配偶安置、子女教育、职称评定、档案管理、医疗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来宝安任教给予相应的人才补贴。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编办)、区人力资源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和建设局)

  24.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管理。改善和创新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大胆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建立和完善校长引进、培养、评价、激励和纪律制度,打造一支作风优良、廉洁清明、专业水平高的校长队伍。实施素质教育特色名校、名师、名校长“三名”培养工程,开展“未来教育家”二期培养项目,提升中小学校长教育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

  2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教师合理合法权益,提升教师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提高教育科研机构和学校中高级职称比例,并由教育行政部门全区统筹调配。实施教师发展“雏鹰计划”“新秀计划”“薪火计划”,着力培养教育领军人才。按照“多功能、开放型、大服务”的原则,加快推进宝安区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加强与高等院校教育研究机构和新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基地的深度合作。强化教师红色文化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局、区委组织部〈编办〉)

  26.发展宝安教育基金会。采取政府投入、社会捐助等形式扩大“宝教基金会”规模,参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制定奖励章程,引导学校、教师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研究,充分发挥好教育基金会奖教奖学的作用。设立宝安教育改革创新奖,推动宝安教育改革创新。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八)创新和完善教育管理体制机制

  27.加强中小学教育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核心引领作用,完善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配强党建工作力量。进一步健全公、民办学校“党建+教学+管理”帮扶机制,采取挂靠组建、派驻党支部书记等方式,切实提高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抓好学生德育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组织部〈编办〉)

  28.深化现代学校治理体系改革。健全学校治理结构,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引领,以学校章程为依据,以校长负责制为主体,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民主参与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学校常规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体系。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9.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完善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为依托的督政机制,聚焦公平与质量,配合做好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相关工作。完善以督学责任区为依托的学校经常性督导、常态化监测机制,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强化责任区日常督导。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区域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切实加强督学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督学专职化比例、专业化水平。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30.创新校园安全管理机制。督促校安会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对各成员单位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引入智能校园安保预警分析系统,运用“安全+科技”技术手段提升校园安全保障能力。出台宝安区中、小、幼三类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引导学校、幼儿园建立适合本校园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校安委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宝安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全面落实。

  (二)加大投入。区委区政府建立教育投入优先保障机制,推动新增财力向教育倾斜,把教育投入稳定增长作为一项制度安排。建立教育和财政部门对教育经费安排、使用的会商机制,健全教育经费使用绩效机制。

  (三)强化督办。建立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督办、考评及问责机制。区领导小组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制定和深化各项措施,做好各项任务的配套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