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打造“五好”型保障性住房 构建宜居城市空间
时间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上午10:00
嘉宾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副局长蒋宇
主办单位宝安区
实录内容
主持人:欢迎大家在10点05分进入到宝安市民热线。今天是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副局长蒋宇率队来到我们的热线直播间。您好!
蒋宇: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好!
杨文静:目前宝安区正在加快推进“四个一批”住房建设,能不能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是“四个一批”住房发展战略?
蒋宇:“四个一批”住房建设战略是宝安区委区政府根据“422133”城市发展主框架,高位谋划,与国家、省、市住房保障体系相适应,且具有宝安特色的住房发展战略。具体是指:建设及改造一大批产业配套宿舍,打造产城融合社区;建设一批高品质商品住房,打造品质宜居社区;建设筹集一大批公共住房,打造大型人才安居社区;改造提升一大批城中村住房,保障低成本居住空间供给,打造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为宝安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城、国际化湾区滨海城、高品质民生幸福城”提供居住空间支撑与保障。
杨文静:今年宝安区提出要打造“五好”型保障性住房,能不能具体谈一下“五好”是哪五好?
蒋宇:“五好”型保障性住房是宝安区委区政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跟着产业园区走、跟着大型机构走、跟着轨道交通走、跟着盘活资源走”的发展策略,着重打造政策好、地段好、配套好、品质好、服务好的“五好”型保障性住房,推动住房保障提质增效。
杨文静:住房确实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能不能介绍一下咱们近期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情况?
蒋宇:近年来,我们陆续出台了《宝安区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及保障性住房建设三年攻坚计划(2022年-2024年),计划在3年时间里,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约8.8万套。
2023年是中间年,也是攻坚年,今年宝安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目标为3万套,目前宝安区已累计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3.51万套,占全年任务量117%,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领先全市。
市民邱先生:我目前住的公租房是单房,现在结婚了是否可以申请配租面积更大的公租房?
区住房和建设局:承租期间,因申请人家庭人口数增加需要提高配租面积标准的,可以再次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市民李小姐:希望加大企业人才住房供应力度,满足更多企业人才的住房需求。
周先生:你好,我想询问《宝安区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及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建议进一步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力度。
区住房和建设局:今年以来,区住房和建设局积极推进实施住建领域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1+12”专项行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按照保障性住房“跟着产业园区走、跟着大型机构走、跟着轨道交通走、跟着盘活资源走”的发展策略,着重打造政策好、地段好、配套好、品质好、服务好的“五好”型保障性住房,多渠道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力度,目前已累计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3.51万套,占全年任务量117%。“十四五”期间,全区建设筹集各类住房16万套、新增住房供应10万套。
区住建部门将结合2023年“跨越发展年”工作要求,围绕区七届二次党代会关于推动住房保障提质增效工作的重点部署,加快落实住房建设筹集“四个一批”工作要求,大力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三年攻坚战,高质量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及宜居城市空间,推动住房保障提质增效。
市民邱先生:我现在住的是公租房,但是房屋面积较小,因为我结婚了,请问后面还可以申请大一些的吗?具体如何申请?
区住房和建设局:市民朋友您好,可以申请。具体申请方法为:申请人登录住房信息平台,在线填报申请信息→向户籍所在区住房建设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并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区住房建设部门审核→市民政部门对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对和认定,出具核对报告→区住房建设部门审核公示合格后进入轮候册。在册轮候人按照配租通告要求提交认租申请。
市民朱先生:请问我申请了公租房,现在已经轮侯了。新实施的《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出来,会不会对之前的申请有影响?
区住房和建设局:您好,《办法》施行之日前已经取得轮候申请受理回执的家庭和单身居民,住房建设部门依照原轮候申请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轮候册。《办法》施行之日前的在册轮候人申请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承租人申请续租的,可以选择按照原政策执行,不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价规则确定;也可以选择按照《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续租时不再适用原政策。
市民何小姐:我想了解一下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有什么区别?保障性租赁住房怎么申请?
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通过提供政策优惠,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包括住房困难深户居民以及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工)出租的住房。这些房屋的租金通常会比市场价格低很多,一般是市场参考租金的30%左右。对于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租金甚至可以低至市场参考租金的3%左右。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政府通过政策支持,利用市场机制,为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提供的小户型、低租金的租赁住房。租金水平通常比市场平均水平低,设计简洁实用,套均面积通常较小。
保障性租赁住房分政府组织配租(下称“政府房源”)和社会主体出租(下称“社会房源”)。政府房源由政府进行统一管理,按照项目批次受理、批次配租的方式面向个人或单位配租。社会性房源是政府与社会组织等主体合作,筹集他们具备居住条件的各类房源,并纳入保租房范畴。
市民高小姐:旧住宅区拆除重建适用什么政策,申请老旧小区改造(综合整治)需要什么条件?
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第十七条,“旧住宅区更新单元计划由辖区街道办事处负责申报,根据前款规定申报确定的申报主体在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之前,应当组织开展更新改造现状调研、城市更新单元拟订、意愿征集、可行性分析等工作”。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可纳入老旧小区造范围。重点改造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有条件的地区力争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计划征收拆迁和纳入棚改范围的小区(含单栋住宅楼)不作为改造对象。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主要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3类,政府对社会资本投入且改造后达到一定标准条件的完善类、提升类改造项目进行财政补贴。
主持人:感谢各位听众的热情参与,通过此次热线,相信大家对于“保障性住房等”有了更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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