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以下简称“我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方面的内容。本报告起止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文路1号,电话:0755-29601185,邮箱:jyjxfb@baoa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遵循合法、便民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积极配合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将重点公开的信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了公开,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调整补充有关栏目,完善信息公开方式,积极推进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机构职能、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各类信息,并及时维护更新。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发布文件、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和业务信息等711条。2024年,我局依法稳妥做好网站互动回应工作,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教育公共服务问题,2024年共处理政府门户网站留言中心留言1514条,答复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要求,对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的格式进行规范,完善内容构成,确保答复符合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同比减少242.8%,均已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数量相较于去年减少的原因是去年存在同个申请人多次对不同事项申请公开的情况,今年则是不同申请人对不同事项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坚持先审后发原则,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准确。同时安排专人管理、维护、保障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集中培训,确保相关业务工作水平及信息发布质量。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要求系统梳理主动公开内容,修订完善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抓好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网站信息保障,优化网站栏目建设,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站公开的形式,同时通过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较好,但存在部分历史信息内容表述不规范等不足之处。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对历史发布的信息进行排查梳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清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更新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