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宝安区教育局(以下简称“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文路1号,电话:0755-29601185,邮箱:jyjxfb@baoa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落实政府网站集约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将重点公开的信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调整补充有关栏目,完善信息公开方式,积极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机构职能、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各类信息,并及时维护更新。
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发布文件、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和业务信息等348条。2025年,我局依法稳妥做好网站互动回应工作,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教育公共服务问题,2025年共处理政府门户网站留言中心留言1086条,答复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要求,对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的格式进行规范,完善内容构成,确保答复符合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结转下年度办理5件,其余均已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数量相较于去年增加的原因是今年存在同一个申请人多次对不同事项申请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制定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
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三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坚持先审后发原则,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准确。同时安排专人管理、维护、保障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集中培训,确保相关业务工作水平及信息发布质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站公开的形式,同时通过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任务按时完成,但政策解读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扩大、部分信息公开内容的动态更新和持续维护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下一步我局对照不足,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着力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拓宽传播渠道,采用形象生动、易于理解的动画图文等形式对政策内涵进行阐释,不断加大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同步、协作发布的力度,推进政民互动,进一步提升政策宣传效果;二是健全信息发布后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常态化维护与优化,保障信息更新,提高发布内容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