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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26 稿件来源:宝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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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信息公开费用收支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报起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27750220。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有关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有效性。截至201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一是统一平台统一管理。按照市、区的统一安排,将“宝安区教育在线”网站数据迁移至宝安区政府在线,实行统一平台,统一防护,统一监测,更进一步方便群众在集中的平台上查看信息、网上办事。 

  二是进一步优化理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及时、依法、合规,保障群众、社会组织依法获取教育公共政策信息的权利。 

  三是进一步加强平台的栏目建设。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标,不断完善和优化栏目设置,不断丰富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增强服务功能。 

  四是进一步理顺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全区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是落实专人管理,提升信息报送效率。严格把关信息来源,加强培训,密切跟踪群众关注的教育问题和热点,主动、及时回应群众问题。 

  六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2018年,我局对涉及行政许可、人事任免、财务管理、招生招聘、工程招标等方面的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区教育局及学校、幼儿园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及时公开中小学、幼儿园招生片区、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招生结果、评先评优等各项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000多条。通过宝安区“政府在线”官方网站发布信息419条。“宝安教育在线”官方网站发布信息1201条。“宝安教育”官方微信关注人数超过45.5万人,全年共发布微信346条,举行微信直播间3次,原创微信推送高达八成,总阅读量超过1000万人次,平均每月阅读量近83万人次。全年共发布微博362条,其中原创微博为243条,总阅读量1500多万人次,平均每月阅读量超过125万人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类别: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干部任免、主要业务工作、资金信息、应急管理、统计数据等。涉及到的主要业务包括:党务、教育发展事务、基础教育、职业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学前教育、人力资源管理、教师资格认定、学校基建、工会妇女、设备后勤、安全管理、纪检审计、财务管理和学校信息资源等。 

  (三)主动公开形式:我局信息公开方式的主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通过信息公告栏内张贴通告等形式公开;通过设置政府、学校信息公开查阅点对外公开;通过网络在网站、微博、微信上进行公开;通过设立专门的信访咨询服务电话接受信息咨询;政府、学校信息公开申请人提出申请,由被申请单位作出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受理了1宗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我局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同意公开并答复申请1宗,依法不予公开的申请为0宗。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我局信访室共登记信访件2000余件。其中,接待来访群众80余批1600余人次;接区信访专班交办函21件,受理市12345热线转发件858件;受理宝安区服务企业平台信访件591件;中共市委网上信访系统84件;接听咨询、投诉来电7000余次,受理电话投诉280件;邮件42件;协同网信访系统18件;全部信访件办结率100%。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8年有1件行政复议案件和1件行政诉讼案件,其中行政复议案件已经驳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的裁定结果为驳回原告起诉。 

  六、信息公开费用收支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费用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信息公开方面的专项支出,也未发生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任何费用。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有待继续推进,公开平台渠道有待进一步开发,平台互动性还需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工作要点要求,做好教育公开。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名称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二是加大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力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新旧媒体等发布方式,准确解读教育改革政策措施,重点做好招生入学、教师招聘、财政经费、教育督导、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聘、人事任免、学校评估、民办学校资格审查等公众重点关注信息的解读,不断提高教育行政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优化公开渠道平台。进一步整合优化网站栏目,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依申请公开系统,不断拓展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2019年,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增强工作实效方面下功夫,努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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