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以下简称“我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方面的内容。本报告起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2775022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畅通公开途径,积极回应关切,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全面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国办、省、市、区政府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在市教育局、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结合本局自身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以及部门职能制定《深圳市宝安区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三)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保障网站迁移工作顺利完成。二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信息发布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和新媒体,及时发布教育系统疫情联防联控主要工作进展及重要工作举措,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有待加强;网站迁移至广东省政府网站统一平台后,对新平台的工作要求也需进一步熟悉熟练。2021年,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一是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工作,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稳定,队伍扎实,公开工作准确、规范。二是切实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水平和质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履行政策解读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更多运用新闻发布会、图表图解、音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