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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1 稿件来源:宝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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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以下简称“我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方面的内容。本报告起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2775022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畅通公开途径,积极回应关切,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全面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国办、省、市、区政府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在市教育局、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结合本局自身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以及部门职能制定《深圳市宝安区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三)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保障网站迁移工作顺利完成。二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信息发布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和新媒体,及时发布教育系统疫情联防联控主要工作进展及重要工作举措,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72宗

减946

1526宗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2

1028753.5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1

2

1

0

0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有待加强;网站迁移至广东省政府网站统一平台后,对新平台的工作要求也需进一步熟悉熟练。2021年,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一是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工作,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稳定,队伍扎实,公开工作准确、规范。二是切实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水平和质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履行政策解读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更多运用新闻发布会、图表图解、音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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