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以下简称“我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方面的内容。本报告起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文路1号,电话:0755-29601185,邮箱:jyjxfb@baoa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督导培训,狠抓责任落实,根据工作职能扎实推进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发挥了教育信息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作用。
我局明确任务分工,指定责任科室和专门人员定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等常规管理工作,结合实际更新修订《宝安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使平台更好地服务于群众。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工作制度,加强对各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充实网站栏目内容,使各类教育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
2021年,我局在宝安区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s://www.baoan.gov.cn/jyj/)主动公开发布文件、新闻动态和业务信息等933条。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s://www.baoan.gov.cn/bajyj/gkmlpt/index)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7条,含工作动态75条,其他类信息692条。
2021年,宝安区教育局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https://www.baoan.gov.cn/xxgk/zdly/)公开教育领域重点信息44条。
2021年,宝安区教育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本年度全部办结,其中予以公开三件,无法提供两件,其他处理(主动撤销)3件。
2021年,我局依法稳妥做好网站互动回应工作,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教育公共服务问题,2021年共处理政府门户网站留言中心留言1231条,答复办结率100%。
我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机制,编制宝安区教育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扎实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部门工作透明度。其它涉及公民、法人 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及反映我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均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逐步充实和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形式较为单一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2022年,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增强工作实效方面下功夫,努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一)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宣传与舆情培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权威、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切实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水平和质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履行政策解读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政策发布解读。立足教育行政部门职能,加强对国家及省市区关于教育领域重大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更多运用新闻发布会、图表图解、音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继续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检查强度及研判力度,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广泛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