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深宝府办〔2025〕4号 【成文日期】2025-10-21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24
稿件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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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对《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深宝府办〔2025〕3号)进行调整,请认真组织实施。调整事项如下:

  一、删除原决策事项《街面巡查救助工作规范》,原承办单位为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

  二、将《宝安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调整为《宝安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承办单位为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三、新增决策事项《深圳市宝安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规定》,承办单位为深圳市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

  附件: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调整后)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

  (调整后)

事项类别序号决策事项名称承办部门完成时限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深圳市宝安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规定深圳市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2025年12月
2福海河及周边区域“六水共治”试点专项规划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2025年12月
3宝安区文物保护单位凤凰社区古建筑群保护规划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12月
4宝安区关于推动工业母机、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5年修订)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12月
5宝安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5年12月
听证事项1福海河及周边区域“六水共治”试点专项规划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2025年12月
2宝安区文物保护单位凤凰社区古建筑群保护规划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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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一路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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