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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举行《深圳市宝安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9稿件来源: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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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加快广东省应急广播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1〕352号)以及《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文〔2022〕171号)精神,顺利推进我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宝安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深圳市宝安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已纳入宝安区 2023 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要求,我局拟就《深圳市宝安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实施方案》事项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议题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深圳市宝安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内容以及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3 年5月9日(星期二)15:00-17:00 。

  (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罗田路宝安体育馆二楼新闻发布厅。

  三、听证参加人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包括听证组(3名听证人)、1名听证陈述人、2名书记员以及9名听证参加人。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组织请于2023年4月 10日18:00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并发送至电子邮箱(bawtly-gdk@baoan.gov.cn),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深圳市宝安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实施方案》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报名”。如报名人员超过9人,将采取抽签方式产生听证参加人。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听证会期间,请严格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组织机关的组织和安排,按听证议题的顺序,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发表与听证无关的言论。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4月18日前另行公告。

  (四)其他未尽事宜我局将通过政府在线网站及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深圳市宝安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宝安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深圳市宝安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 3月 29 日           

  (联系人:余叶红,电话:0755-27869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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