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制定《宝安区临时用地执法收回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已纳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根据《广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要求,我局拟就《宝安区临时用地执法收回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经报名推荐,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共8人。现将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14:30—17:30。
(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一路305号局附楼二楼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
(一)听证主持人
刘文光 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
(二)听证陈述人
林嘉敏 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法制科
李 燊 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监察科
(三)听证员
匡自立 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法制科副科长(首席听证员)
杨方芳 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综合科二级主办
桂浩凌 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综合科三级主办
(四)听证参加人(按姓氏笔画)
艾辉勤 北京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
刘任之 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科
陈 楠 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监察科
郑杨韵 宝安区新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
钟佳旻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庹世权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徐松林 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
凌恒佳 宝安区新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
(五)听证书记员
刘丽慧 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法制科法律助理
周金喜 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法制科法律助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
2023年4月14日
(联系人:林工,电话:0755-23213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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