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制定《宝安区规划土地监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及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案件管理规定”)已纳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根据《广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要求,我局拟就《宝安区规划土地监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及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经报名推荐,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共8人。现将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2年8月2日(星期二)14:30—17:30。
(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一路305号局附楼二楼。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
(一)听证主持人
周意恒 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
(二)听证陈述人
林嘉敏 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
张永生 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
(三)听证员
匡自立 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首席听证员)
杨方芳 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
桂浩凌 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
(四)听证参加人(按姓名笔画)
刘任之 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科
梁绍巧 宝安区新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李 燊 西乡街道居民
林烁明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凌恒佳 宝安区新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艾辉勤 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
郭妙辉 新安街道居民
梁秀媚 宝安区西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五)听证记录人
刘 芳 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
2022年7月12日
(联系人:林嘉敏,电话:0755-2722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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