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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关于召开《宝安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6稿件来源: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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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我区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听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决定就《宝安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听证组织部门

  宝安区水务局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2021年5月18日,宝安区水务局3楼会议(新安二路96 号)。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包括1名主持人,1名听证陈述人,1名记录员及8名听证参加人(以下简称参加人)。

  四、参加人产生方式

  自愿报名,如报名人员超过8人,将采取抽签方式产生。

  五、参加人基本条件

  (一)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二)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会举行前,将公布参加人姓名、性别、身份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参加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至4月26日18时为报名时间。报名地为宝安区水务局807办公室。以个人名义报名的,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并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报名的,需携带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七、公众旁听及媒体采访

  公众申请旁听或媒体申请采访听证会过程的,需在听证会前三日到宝安区水务局807办公室提出申请。

  特此公告。

  附件:《宝安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宝安区水务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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