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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召开《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18稿件来源: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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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我区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听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决定就《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举行听证,欢迎符合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部门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8月19日(星期五)14:30-17:30。 

  地点:宝安区政府4楼第九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组成

  本次听证会安排听证会参加人(以下简称“参加人”)12名。包括:科技类团体代表3人、创新载体代表3人、企业代表3人、其他代表3人。

  四、参加人产生

  代表自愿报名,如各相关代表报名人数超过3名,将采取抽签方式产生。

  五、参加人基本条件

  (一)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二)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性别、身份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听证参加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六、报名时间、条件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1日(星期四)18:00截止。

  2.报名方式:以个人名义报名的,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到宝安区政府大楼456室现场报名,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或者登录宝安区科技创新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好《听证代表报名表》(附件),将报名表、身份证明扫描件及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发送至报名邮箱78146653@qq.com。

  七、新闻媒体采访报名方式 

  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听证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报名(每家媒体限报1人)。

  八、其他

  本次听证会安排旁听人员5名,原则上由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根据市民报名先后顺序等情况确定。设记者席,新闻媒体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参加。

  特此公告。


  附件: 听证代表报名表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16年7月18日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29998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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