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制定《宝安区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监管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已纳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要求,我局拟就《宝安区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监管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经报名推荐,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共8人。现将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7月2日(星期二)14:30—17:30。
(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一路305号局附楼二楼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
(一)听证主持人
刘文光 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听证陈述人
周金喜 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李 燊 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三)听证员
匡自立 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副科长(首席听证员)
杨方芳 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一级主办
张敏儿 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三级主办
(四)听证参加人(按姓氏笔画)
艾辉勤 北京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
郭妙辉 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潘裂宇 深圳市沐腾科技有限公司 员工
李 阅 西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员工
张依楠 宝安区新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
郑礼宝 宝安区新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
王志鹏 福永街道居民
张凯乐 新安街道居民
(五)听证书记员
曹立强 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宋 丹 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6月21日
(联系人:周金喜,电话:23216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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