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宝安区水务局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福海河及周边区域“六水共治”试点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本次听证会听证报告予以发布,详见附件。
附件:1.《福海河及周边区域“六水共治”试点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2.《福海河及周边区域“六水共治”试点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笔录
宝安区水务局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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