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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14稿件来源:宝安区委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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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宝安区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内容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邮编:518101,电话:29996312、29998847)。

  一、概述

  2017年,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大力提升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管理工作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重新梳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12个和业务工作流程图15张,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建设;编制网站栏目工作分工表,将网站170个栏目内容维护责任分配落实到各相关职能部门,重新拟定网站工单管理工作责任。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编制和下发《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把政策解读工作贯穿于办文办会全流程,规范了我区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政策解读发布渠道、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并制定办公室内部各政策解读相关科室的工作协调沟通机制。

  (二)以日常监管为重点,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组织全区 43个区直单位完成区政府和区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二是定期提示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更新信息公开指南,确保公众能准确无误获取政务信息。三是认真做好政府公报发行工作。在宝安政府在线发布公报的基础上,增加了“滨海宝安”微信公众号的发布渠道,提升区政府公报的公众知晓度。四是依法依规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和网络问政。严格按照法规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和网络问政答复,加强对各区直部门答复的监管力度,压缩办理时间,着力提高公众满意度。

  (三)以载体建设为核心,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果。

  1. 落实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根据省、市政府关于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相关要求,通过在宝安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建设栏目、频道等方式,将各街道、政府部门网站内容集约到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并于12月完成宝安政府主站迁移至市政府在线统一平台。

  2. 完成宝安政府在线主站改版上线工作。到工作部门走访调研,收集网站改版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上半年市政府网站考核报告问题,全面总结原区政府网站的现状和不足,围绕建设“智慧服务型门户网站”的目标,重新规划网站内部逻辑结构,重点提升服务内容实用性、准确性、及时性,基于服务质量的提升,以搜索为核心重新构建网站功能和内容,重点打造智能搜索、智能助手、智能推送等功能,以简约、直观和扁平化风格为基础,全新设计网页版面,全面提升网站的用户体验。

  3. 抓好政府网站管理和网站普查工作。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区党政机关和区属企事业单位网站管理,落实网站安全工作责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宝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宝安区政府网站建设绩效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做好网站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建立网站管理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联络保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四)以业务培训为抓手,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一是抓好开业务培训工作。采取业务培训操作、案例分析等方式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召开信息公开和网站操作业务培训班4期,对全区50个单位的政府信息和网站工作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业务水平。二是编制操作案例。为有效应对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防范相关法律风险,我区编写印制《宝安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操作指引及相关案例剖析》,同时根据编制成果,组织开展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授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目前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用以下几种形式:

  (一)宝安政府在线。1.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宝安政府在线网站新增主动公开信息15648条,其中公告、新闻动态类信息2353条,各类重点工作和专题信息67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  36条,其他信息8750条。2.公众参与情况。宝安政府在线的公众参与栏目有市民热线、区长信箱、劳动信访、举报投诉、法纪咨询、民意征集、咨询投诉等内容。全年开展互动类市民热线31期,民意征集调查33次,信箱类栏目收到有效信件3049件(其中区长信箱收到有效信件1048件、劳动信访有效信件175件、咨询投诉有效信件1758件、领导信箱信件68件),均已全部回复。

  (二)公共查阅点。

  宝安区档案馆设立了约100平方米的现行文件阅览中心接待群众来访和查询,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实行开放式阅览,配备专人为到馆市民提供档案查询、复印服务,公布开放档案目录、现行文件目录以及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信息,充分利用《大事记》《年鉴》收集保存的现行文件。全年共接待查询利用2805人次,调档4163卷(件)、复印18636页。

  宝安区图书馆设立的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室,为读者提供全区40家机关事业单位的2012-2017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各单位的信息按照时间、内容分类装订,共220余册,其中2017年新增50余册,内容包括各相关单位的红头文件、政策法规、预决算、政府采购目录、项目批准、民生措施等信息。政府公开查阅室经过升级改造设置在图书馆北门大堂主要出入口的右侧,现场配备2台政府公开信息检索机,可在深圳市图书馆之城检索平台对已编册、上架的政府公开信息进行检索。同时,区图书馆网站还开设了宝安区政府公开信息专栏,将各单位移送的信息目录进行上传,并引转全区各部门发布政府公开信息的官方网站链接,为有需要的读者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2017年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室共接待读者近万人次。

  (三)区行政服务大厅。2017年,区及街道政务服务大厅业务总量约280万件,其中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业务总量达102万件,综合咨询54万件,综合受理18万件,综合发证30万件。全年收到群众的表扬信26件、锦旗3面,申请人满意度达99.8%。

  (四)宝安网上办事大厅。全区30个部门、10个街道办事处、124个社区共749个事项进驻宝安网上办事大厅,区行政审批事项100%达到三级办事深度,目前734个事项适合网上办理,比例达98%。

  (五)全口径咨询中心。咨询中心实现8590-8590(拨我就灵)“一个号码对外,全口径统一受理”的目标。每天24小时、全年365天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为社会和市民提供咨询服务,共接听160575个电话,接通率为99.18%,受理网上来访3460件,其中直接处理3443件,分拨处理17件。

  (六)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工作实现常态化,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专项活动先后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12次,全年协调安排政务采访报道500余次,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满足了市民的知情权。

  (七)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7年,我区通过市级以上主要媒体发布政府工作有关报道4300余篇、区内媒体约10000余篇。

  (八)以新媒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2017年,我区共拥有56个政务微博和62个政务微信,通过政务微博和微信公开政府信息5149条。其中,“阳光宝安”政务微博和“滨海宝安”政务微信共收到网民诉求245件,均已全部回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宗。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答复,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将政府信息公开固化为公文拟制环节的通知》各项要求,对于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法制审查和保密审查,全年未发生区政府因信息公开而导致的泄密或侵犯第三人利益情况。全年,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或行政诉讼案的败诉为零。

  五、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和经费情况

  我区在每个街道和区直部门确定了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经费主要在日常办公经费中列支;2017年全年区政府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复印费、检索费、邮寄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方面仍需加强。2018年,我区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探索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根据“五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要求,加强业务调研,根据各单位职责和工作情况,梳理信息公开事项目录清单,为各单位提供清晰明确的工作指引和工作标准。

  (二)进一步完善“宝安政府在线”网站。一是对“宝安政府在线”网站进行细节修改,提升用户体验。二是完成区直部门网站改版工作。2018年将按照“公共模板+特色建设”的思路,在“宝安政府在线”主站内为区直部门和各街道建设新版主页。

  (三)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根据目前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情况,计划到各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业务培训,扩大培训范围,提高全区公职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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