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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24稿件来源:宝安区委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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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和经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邮编:518101,电话:29996099,电子邮箱:xxk@baoan.gov.cn )。

  一、概述

  2013年,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规范程序,创新思路,强化服务,推进信息公开全面深入开展,取得新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区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区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规范,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区分管领导亲自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委常委、区委区府办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区法制办)进一步加强了对各街道和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各街道、部门也指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形成了主管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

  充分利用报纸、窗口查阅等传统形式公开信息的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拓展网络、电视、显示屏等新媒体、新渠道。加强网上办事大厅效能建设,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宝安分厅建设已初见成效,目前初步完成区网上办事、政务公开、投资审批、政民互动、效能监察、相关数据上传申报等建设工作,实现与省市的互联互通,33个区属部门共计682个事项已实现网上办理,有力提升群众网上办事便利程度。

  (三)保障公开信息,深化公开内容

  2013年,为了更好地满足公众服务需求,我区深度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建立了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社保、婚育收养、证件办理、外商投资、招商引资、科技创业、商事登记、资质认定等民生重点服务专题。同时对辖区内的医院、社康中心、学校、文化设施、政府服务机构等名单名录建立数据库,更新完善数据。另外还建立“宝安指数”、“促转型1+5文件”等专题,为企业提供了及时、有用的信息,真正服务好企业。根据宝安区产业大区的特点,重点突出转型升级工作,为配合做好产业转型工作,服务好企业,我区建立了“宝安区产业发展数据库”,对产业载体、产业用房、重点园区进行普查并上网,企业可网上查找厂房、写字楼、仓储、土地供应计划、特色工业园等15类共2000多条产业信息。同时开通了产业资金网上申报系统,建立了企业地图,开通了企业互动平台,方便企业了解和享受政府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信息公开保障

  加大监察力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充分依托“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及时督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利用市、区政务公开考核等措施,加强对区政府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的考核监督,全面落实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检查,定期发布各单位网站信息内容季度、年度考核成绩。有序推进对各责任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管理,督促各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自查,推动建立健全符合自身实际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此外,为切实加强我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各街道、各部门门户网站建设,提升网站质量,区委区府办印发《关于开展政府网站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全区网站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整改。举办全区各单位网站维护骨干人员业务培训,促进和提升政府网站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用以下几种形式:

  (一)宝安政府在线。1. 主动公开情况。2013年,宝安政府在线网站新增主动公开信息15944条,其中公告、新闻动态类信息4511条,各类重点工作和专题信息4120条,统计类信息25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05条,其他信息6854条。2.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情况。区政府于2013年3月29日在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和宝安政府在线网站公布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同时,我区各街道、各部门也均按规定于2013年3月31日前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3. 公共企事业信息。目前全区已公开服务信息的幼儿园有269所、小学5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45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9所、中学12所、职业学校2所,公立医院10家、社康中心125家和其他医疗机构556个,车站8个和客运中心4个。4. 公众参与情况。宝安政府在线的公众参与栏目有民生访谈、市民热线、区长信箱、劳动信访、举报投诉、法纪咨询、民意征集等内容。2013年,开展“民生访谈”15期,市民热线35期,信箱类栏目收到有效信件 2919件(其中区长信箱收到有效信件673件、劳动信访信件652件、咨询投诉信件1170件、领导信箱信件424件),均已全部回复。

  (二)公共查阅点。我区档案馆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设立了约100平方米的现行文件阅览中心接待群众来访和查询,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实行开放式阅览和网上查阅,配备专人为到馆市民提供档案查询、复印服务,公布开放档案目录、现行文件目录以及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信息,充分利用《大事记》、《年鉴》、收集保存的现行文件等。2013年共接待查询利用2713人次,调档3759卷(件),复印13915页。区档案馆还建立了网上查询中心,设立馆藏信息、宝安地情、史志通讯大事记、政策法规、公布开放档案目录、现行文件目录以及音视频档案等栏目,提供在线全文浏览服务,免费供群众下载打印,使群众足不出户即可查阅本区各类政务信息文件。

  (三)区行政服务大厅。区行政服务大厅2013年共受理业务41.8万件,日均受理量1686件,与2012年同比增加9.71%,按期办结率100%;现场接待申请人近80万人次,现场解答咨询22.1万件次;全年日均人流量达3000余人次,高峰期日均人流量达6000余人次。一年来,各进驻单位规范、高效办件,大厅运转秩序良好,收到群众的表扬信25件、锦旗5面,申请人满意度达98%。区行政服务大厅三层大厅均设有资料索取栏,提供各类办事指南供办事群众索取,2013年度索取量约8.5万张。

  (四)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工作实现常态化,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专项活动先后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15次,全年协调安排政务采访报道250次,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满足了市民的知情权。

  (五)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3年,我区通过市级以上主要媒体发布政府工作有关报道5000余篇、区内媒体1万多篇(条)。民生访谈和市民热线等品牌栏目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举办“双年”主题节目50余期,政府与市民沟通协商、良性互动的桥梁作用更加突显。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粤办函〔2012〕571号)要求,我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答复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13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宗。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定时间内依法答复,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本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将政府信息公开固化为公文拟制环节的通知》(深宝府办〔2012〕51号)各项要求,对于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法制审查和保密审查,全年未发生区政府因信息公开而导致的泄密或侵犯第三人利益情况。全年未发生针对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或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和经费情况

  我区在每个街道和区直部门确定了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经费主要在日常办公经费中列支;2013年全年区政府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复印费、检索费、邮寄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和渠道不断丰富,但与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以及公众的需求相比,政务公开工作的公开深度、广度以及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区2014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大保障力度,加强载体建设,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进一步深化、细化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2014年将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纳入各街道、各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并加强监督考核力度,定期对各个单位进行检查考核,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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