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部署,近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委办(区政府办)工作动员会召开。进驻前,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谭意浩与区委办(区政府办)主要负责同志古子熔见面沟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要求,通报巡察工作有关安排。会上,谭意浩同志作了动员讲话,通报巡察任务、工作安排,并就配合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古子熔同志主持会议。
区委第四巡察组、区委办(区政府办)领导班子出席会议,区委办(区政府办)中层及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谭意浩同志指出,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安排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全面对区委办(区政府办)开展政治体检。希望区委办(区政府办)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高质量完成本次巡察任务。
古子熔同志表示,此次巡察是区委对区委办(区政府办)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厚爱,对办公室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区委办(区政府办)全体党员干部将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区委第四巡察组相关要求和部署安排,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全方位、无条件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区委办(区政府办)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解难题、改作风、促发展的实际成效。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948183450,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设电子信箱:xc04@baoan.gov.cn;设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560室转区委第四巡察组,邮编518101,信封上注明“区委第四巡察组收”;在区委区政府办公楼九楼990办公室门口、区档案馆一楼查档大厅门口各设置1个“区委第四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委办(区政府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美丽宝安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