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宝明主持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1月24日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闻长智、毛伍元、刘红瑛、苏喜金、范燕塔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1月24日至25日在宝安区委区政府会堂召开。决定建议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宝安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宝安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宝安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宝安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宝安区2024年预算草案;审议宝安区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听取和审议宝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宝安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完成情况的工作报告》和《关于宝安区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宝安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议案》。会议决定将《宝安区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按规定提交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票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宝安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宝安区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和《宝安区2024年政府预算(草案)》,会议决定将以上内容按规定提交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深圳市宝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会议要求,要着力推动产业创新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进度管理,加快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打造高效畅通的绿色交通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有效发挥中期评估的“指挥棒”作用。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倪勇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洪毅为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局长。会议还审议了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美丽宝安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