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宝安区海上搜救中心在深圳宝安海事局正式揭牌。这是继南山区、大鹏新区海上搜救中心后,深圳市成立的第三家区级海上搜救中心,市、区两级搜救应急指挥体系持续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格局不断健全。深圳海事局副局长、深圳海上搜救中心副总指挥曲义江,宝安区副区长沈金章出席揭牌仪式。
宝安区海上搜救中心成员单位由宝安海事局、大铲海事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宝安公安分局、机场公安分局、宝安交警大队、西部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宝安消防救援大队、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宝安大队、深圳海警局宝安工作站、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宝安区政府健全完善海上搜救应急组织、协调、指挥和保障体系,推动海上搜救应急工作有序开展,区搜救中心具体按照相关机制规则开展各项工作。
宝安区拥有海岸线50公里,海域175.1平方公里,地处环珠江口100公里“黄金内湾”的重要节点,水域繁忙、船舶交通流量大,是我国重要的水上交通枢纽。6月30日,连接珠江口东西两岸的跨海大桥——深中通道通车,为大湾区深度融合发展搭建起新“动脉”,也给宝安海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带来更多、更新的挑战。
宝安区海上搜救中心将发挥“主角”意识,持续完善搜救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提升辖区搜救应急能力,在推进区级搜救机构实体化、扎实做好涉海活动安全保障、构建应急力量体系等方面抓实抓细,切实维护辖区海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宝安区加快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城、国际化湾区滨海城、高品质民生幸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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