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宝安区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涉水面源污染整治攻坚行动,涉水面源污染整治是一场持久战、全民战,需要政府部门、企业商户和每一位市民的积极推动和广泛参与,不断提升全社会规范排水意识,共同守护宝安水清岸绿。
什么是涉水面源污染?
面源污染又称非点源污染,是指污染物从非特定的地点经降水冲刷通过地表径流过程汇入水体(包括河流、湖泊、水库、海湾等)并引起水体污染的现象。城市涉水面源污染主要是人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物(污水、污物、餐厨垃圾等)散排进入雨水系统污染河流水质的行为,集中在室外、露天、公共场所等各类经营活动过程中。这类污染源点多、面广、分散,难以集中处理,逐渐成为当前影响环境质量、导致生态失衡的隐形推手。
宝安涉水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有哪些?
城中村、夜市的各类室外摆卖、移动摊贩,各类餐饮门店超出门店清洗、冲洗行为、室外乱泼乱倒污水行为是涉水面源污染产生的主要原因。同时,为消除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面源污染,保持市容环境整洁,在冲洗清扫保洁过程中如“操作不当、雨污混流”也会间接产生二次污染影响水环境质量。
涉水面源污染整治工作内容包括哪些?
2020年7月,宝安区水污染治理指挥部印发《宝安区涉水面源污染长效治理工作方案》,2022年9月,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安区进一步强化乱排污水整治工作方案》,旨在全面推进涉水面源污染整治,构建长效机制,明确将面源污染突出的餐饮、洗车等“三产”场所,生活垃圾中转站等水污染高风险场所,以及保洁环卫不到位的城中村、城市道路、河道沿岸等共13类对象统一纳入整治范围,在全区推行“巡查+整治”“行业+属地”“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联合联动整治模式,坚决整治乱排污水行为。
日常生活中我们能做什么?
自觉遵法守法,合法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经营秩序;
在排水过程中遵守雨污分流原则,不将经营产生的污水污物排入雨水箅子、雨水管井;
不在室外露天洗涤餐具、冲洗经营摊档、随意倾倒污水污物;
保持经营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洁,做到垃圾不落地、污水不乱排;
主动接受街道、水务、城管、社区等部门的检查、提醒,并配合做好整改工作;
市民积极参与,广泛宣传,共同维护良好城市形象,守护宝安水清岸绿。
违反法律规定将面临什么处罚后果?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禁止从门店向城市道路、公共场所、排水检查井、雨水口、排水明渠清扫、倾倒垃圾、污水。违反第三款规定的,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清理,处一千元罚款。
《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排水管网覆盖区域未按照规定将雨水、污水分流排入排水管网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监督受理电话有哪些?
区水务局:27870184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7756953
新安街道:27759758 西乡街道:27944955
航城街道:85905503 福永街道:27391669
福海街道:85900291 沙井街道:27728635
新桥街道:27296001 松岗街道:27538989
燕罗街道:27216271 石岩街道:27606688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美丽宝安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