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社会监督,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提供和举报安全隐患信息,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筑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防线,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制定出台《宝安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平台,畅通群众监督通道。临近国庆假期,节庆娱乐活动增多,安全生产风险叠加,市民群众可积极举报身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共建共治共享良好安全环境。
举报人举报事项属于相关监管部门没有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经核查属实的,可根据《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及《宝安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奖金发放标准,给予举报人奖励。其中,举报一般隐患和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奖励500元。对及时发现并举报灾害隐患、灾害高风险区、防汛防台风重点单位、场所和部位风险隐患(包括山洪灾害、危险边坡、地面塌陷、森林火灾等常见风险隐患),因此避免发生较大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视情节给予500元-20000元奖励。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或者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举报并消除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隐患的,经核实最高奖励标准可突破30万元。此外,对于单位和个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在事故、自然灾害救援中给予协助的,还将按照标准给予500-20000元不等奖励。
市民群众若发现相关线索,可拨打24小时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12345、12350”或各街道应急管理办投诉电话进行举报。此外,也可通过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官网、“深圳市12350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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