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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6-05-29稿件来源:宝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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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8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鸿雁主持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有关事项。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久祥、沈金章、范燕塔、于剑锋及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

  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市人大代表刘春景、苏毅结合自身履职情况进行述职。两位代表履职尽责、担当有为,密切联系群众、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交出了亮眼的履职答卷。与会人员对两位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宝安区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科学把控举债节奏,精准服务发展大局;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筑牢财政安全防线;深化资金绩效管理,切实提升使用效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持续压紧压实生态保护责任,全力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统筹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短板,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有效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宝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柳丹、区司法局局长洪毅、区人力资源局局长黄再晓依法履职情况报告。会上,与会人员结合述职人员履职情况,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民生和发展问题进行现场提问。柳丹回答了宝安公安分局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当前社会治安存在的风险隐患及应对措施;洪毅就涉企行政执法方面的措施、宝安区司法局在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成效和做法进行作答;黄再晓围绕宝安如何提升就业创业服务精准度和时效性、宝安区在高层次人才和技能人才引育方面的措施等问题进行了解答。问答后,与会人员结合报告人的履职情况开展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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