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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7稿件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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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十六条要求,现将,深圳市宝安区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我区各相关单位2023年度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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