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奖励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规定,现对拟给予记三等功和嘉奖的区管领导班子及公职人员进行公示。
经审核,我区15个区管领导班子在202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拟报区委、区政府给予嘉奖奖励;103名公务员在2022年度至2024年度考核连续3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拟报区委、区政府给予记三等功奖励;558名区管干部和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在202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拟报区委、区政府给予嘉奖奖励;2名公务员补记2023年奖励,拟报区委、区政府给予嘉奖奖励。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持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向宝安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反映(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宝安区人民政府740室;联系电话:88176740)。
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区委组织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根据反映情况负责地进行调查核实。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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