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从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1月23日对区委统战部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委统战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点岗位相关工作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区委统战部和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948180019(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设专门邮政信箱: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560室转区委第一巡察组(收),邮编518101,信封上注明“区委第一巡察组收”;在区委区政府办公楼772办公室门口公告栏处设置1个“区委第一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欢迎广大职工群众反映有关情况。
宝安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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