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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注销深圳市宝安博乐实业有限公司三宗土地不动产产权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8稿件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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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土地整备涉及不动产变更、注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25〕946号,以下简称“946号文”)等相关规定,我局就注销深圳市宝安博乐实业有限公司A108-0557、A108-0558、H1992-0034宗地不动产产权登记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5月30日,我局与深圳市宝安博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收地补偿协议书》(深规划资源宝收〔2025〕第5号,甲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乙方:深圳市宝安博乐实业有限公司),约定收回A108-0557、A108-0558、H1992-0034宗地[已办理宝国用(1992)字第0103745号、宝国用(1992)字第0103744号、宝府国用(1992)字第010209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范围内10501.2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协议明确:“乙方须自行拆除、清理该10501.27平方米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建(构)筑物、附着物等,并配合甲方办理相关移交入库手续。……乙方应及时向产权登记部门申请注销或变更上述用地范围内的房地产证书等,不得再对上述收回土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及附着物主张任何权利,自行理清该收回土地移交前存在的抵押、地役、租赁等法律关系,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甲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我局已于2025年11月7日书面催告用地单位深圳市宝安博乐实业有限公司办理不动产权注销登记的相关手续。因用地单位未在十个工作日内提出不动产权注销申请,我局拟嘱托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收地补偿协议书》所涉三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三宗土地信息详见附件1),现对此予以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去函嘱托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二、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7日(10个自然日)。

  三、公告渠道

  宝安政府在线网站

  https://www.baoan.gov.cn/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告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以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后,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注明“关于注销博乐三宗地块不动产产权登记事宜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视为无异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人:钱工

  联系电话:0755-27807437

  附件:1.拟注销产权登记的不动产信息表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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