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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西乡河碧道建设工程(南城桥至宝安大道段)房屋征收项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6-30稿件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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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号)及有关规定,现将《西乡河碧道建设工程(南城桥至宝安大道段)房屋征收项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偿方案》公示地点

  西乡河碧道建设工程(南城桥至宝安大道段)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及宝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aoan.gov.cn/)。

  二、《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

  自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30日。

  三、《补偿方案》意见反馈方式

  (一)书面方式请递交或邮寄至:

  1. 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宝安区西乡街道新安六路68号,联系人:胡工,联系方式:0755-27933577。

  2. 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1号,联系人:周工,联系方式:0755-29612523。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二)电子邮件请发送至:

  1. 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xxdgwb@baoan.gov.cn。

  2. 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baqtdzbj@baoan.gov.cn。

  四、注意事项

  (一)无论以何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均应当提供本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等文件。委托他人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和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的,邮件标题应包含“反馈《西乡河碧道建设工程(南城桥至宝安大道段)房屋征收项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三)以邮寄方式反馈的,邮寄单上应写明“反馈西乡河碧道建设工程(南城桥至宝安大道段)房屋征收项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四)超出征求意见期的意见和建议,不予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西乡河碧道建设工程(南城桥至宝安大道段)房屋征收项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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