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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给予相关集体和个人进行嘉奖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9-09稿件来源:宝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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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任务令、嘉奖令和批评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拟对近期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单位及个人,颁发嘉奖令。经过广泛推荐后由宝安区嘉奖评审委员会审核,并经宝安区委六届一二三次常委(扩大)会议审议,现将本次拟嘉奖集体名单及个人公示如下:

  区对口办,饶诚进,王军。

  区国资局,张其芳,蔡庆冬,彭佳。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宝安渔政大队,马湘华。

  本次公示自2019年9月9日开始至2019年9月18日结束,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问题、意见、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宝安区嘉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宝安区嘉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话:29996126,地址: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888室,邮政编码:518000。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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